法拍房变卖流拍后怎么处理?
1、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2、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3、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4、第三次拍卖再出现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法院将发出变卖公告;
5、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变卖与拍卖的区别有哪些?
一、流程不同
1、变卖是不需要任何流程的,交易双方无需见证人,即可完成交易。
2、拍卖则需要经过法院事先发公告,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在共同见证人的情况下,完成交易。
二、期限不同
1、变卖没有时间周期的,可以随时完成,也可以一直往后延,只要买卖双方没有达成交易意向,就可以再次议价。
2、拍卖有期限限制,在期限内参与竞拍的人可以进行出价竞拍,到期后,参与竞拍的人无法出价。
三、适用范围不同
1、变卖一般情况下,都是非常具体的物质进行交易,很少对非常抽象的东西进行交易。这个交易物质能够分割,估值比较明显,且比较估值的物件。
2、拍卖适用的范围比较广,既可以用于价值较高的标的物,也可以用于价值难以评估的标的物,既适用于不动产、也适用于动产。
四、标的物价值确定方式不同
1、变卖不需要进行价值确定,双方协商就可以完成价值确定。
2、而拍卖不同,在拍卖前,都要对标的物进行估价,在估价基础上竞拍出价,以最终出价人的价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其中可能会有多轮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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