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交款是什么意思?
其他应交款(Other levies payable/Other fund in conformity with paying) 是指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的各项款项中除了税金以外的各种应交款项,主要包括教育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
那么,其他应交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区别有哪些?
一、两者涵盖的内容不同:
1、其他应交款涵盖的内容:为了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各项费用义务的产生和消失,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交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用来反映企业应向国家缴纳的各项费用义务的产生;
借方用来反映各项费用的缴纳情况;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在期末时应交而未交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应交款”科目还应按照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2、其他应付款涵盖的内容: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
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二、两者的概述不同:
1、其他应交款的概述: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的各项款项中除了税金以外的各种应交款项,主要包括教育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
2、其他应付款的概述: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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