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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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瑞士第二大银行瑞士信贷银行(3月16日摄于瑞士日内瓦)。 新华社记者 连 漪摄
多家银行接连陷入严重的风险事件,让投资者的关注焦点转向了对金融体系陷入系统性危机的忧虑。尤其是瑞信的“暴雷”事件,更加剧了市场的深度恐慌。一旦“自救”与“他救”措施皆宣告失败,或将重创全球金融体系并产生复杂的连锁效应,为低迷的全球经济复苏蒙上一层阴影。银行危机事件频发不得不令人深思当前美元所主导的全球金融体系具有高度脆弱性的根源性因素,需要全球政经格局与金融秩序的根本性改革与重塑来加以消除。
(一)
从美国的硅谷银行、签名银行,到欧洲的金融“巨无霸”瑞士信贷银行,曾经风光无限的多家银行接连陷入严重的风险事件,让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从资产价格的暴跌,转向对金融体系陷入系统性危机的忧虑。尤其是瑞信的“暴雷”事件,更是加剧了市场的深度恐慌,一旦“自救”与“他救”措施皆宣告失败,或将重创全球金融体系并产生复杂的连锁效应,为低迷的全球经济复苏蒙上一层阴影。
结合瑞信风险事件的外部环境看,主要发达经济体为对抗通胀所采取的周期性加息举措,尤其是美联储激进的加息与缩表政策,造成全球银行业经营环境快速恶化,联邦基金利率在连续8次加息之后已陡增至当前的4.5%至4.75%区间。银行业开展资产负债表管理面临严峻挑战,多数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在较长一段时间呈现出典型的久期错配、流动性错配和风险敞口错配特征。
从诱发瑞信风险事件的内因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瑞士信贷银行经营不善累积的巨额亏损迟迟未能有效填补,造成资产负债表的持续恶化和收缩,总资产从2007年的1.36万亿瑞士法郎收缩至2022年底的5314亿瑞士法郎,十余年间缩水六成以上;资产负债表已经失去基本的造血功能,2022年全年亏损额达到72.93亿瑞士法郎。与此同时,公司治理失序和财务内控违规诱发的信任危机,更是带来了资产价格与流动性的螺旋式负向反馈机制。2023年3月中旬,瑞信的股价缩水25%以上,信用违约互换费率连创新高,带动欧洲银行业的风险溢价整体提升,大股东沙特国家银行拒绝增资则成为压倒瑞信的最后一根稻草,迫使瑞士央行介入为其提供流动性支持,市场情绪才有所稳定。
(二)
结合瑞信风险事件演化历程来看,每一次的金融危机虽然都看似“这次不一样”,但也都表现出很多共同特点,是诸多内外部因素和长短期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
首先,资产价格体系对经济衰退和“宏观经济尾部风险”有着显著的反应,金融周期波动、金融机构间复杂的内在关联和流动性杠杆形成复杂的反馈结构,在外部条件变化时,极易触发系统流动性风险事件。装有大量有毒资产的资产负债表持续失去盈利能力,往往被动地诱发去杠杆过程,放大资产价格的下跌幅度,造成资产的折价急售行为,将流动性风险从资本市场外溢至整个金融系统。伴随着资产负债表的恶化,瑞信不断面临流动性抽逃,表现出银行挤兑的特征,仅仅2022年四季度存款便流出1380亿瑞士法郎;与此同时,相较于上一年度,2022年的现金及证券构成的流动资产池减少1114.3亿瑞士法郎,流动性不足问题昭然若揭。
其次,瑞信风险事件体现出银行挤兑和市场挤兑共同交织的新特征。危机事件爆发时,融资流动性和市场流动性之间产生显著交互作用,促使流动性以更快的速度下降,形成“流动性螺旋”,叠加而成的负面效应远大于这两种流动性单独形成的危机效果之和。此外,瑞信作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约七成的资产负债分布在国外,与其他金融机构有着广泛、密切的股权关联、负债关联、资产关联等,极易将流动性冲击快速扩散到其他交易对手,市场参与者的资产急售、流动性囤积和安全资产转移行为又放大了上述传染效应。
再次,危机事件的爆发往往意味着监管套利会使传统监管指标渐趋失效。即便在危机时刻,瑞信的流动性监测指标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Net Stable Funding Ratio)和流动性资金覆盖比率(LCR,Liquidity Coverage Ratio)仍然高达203%和144%,总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比率、普通股权益一级资本也都远高于监管标准。
最后,对市场公众的预期干预和管理至关重要,但是难度也前所未有。瑞信高层、瑞士国家银行和监管机构相继发布声明来稳定市场预期,不过有效性大大降低,甚至当事机构对资本实力和流动性的声明反而让市场情绪更加恐慌,造成股价进一步下跌。似乎印证了理性预期学派评价政策干预的名言:“你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某些人,但你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三)
瑞信风险事件的启示。
首先,系统性流动性风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对此作出专门界定)是系统性风险生成重要的驱动机制,且被证明内生于金融周期,反映出银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之间复杂的结构关联,需要将系统流动性风险纳入宏观审慎监管的范畴之内,并重塑和优化现有监管框架。
其次,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结构脆弱特征和潜在的流动性错配问题应通过技术化的处理纳入到微观审慎监管框架,并主要依托问题金融机构内部自救纾困来消除“大而不能倒”问题。
再次,瑞信风险事件表明,巴塞尔协议III框架所应用的指标体系在监管套利的作用下明显失真,应将其与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体系协调并行推进。
最后,危机时刻的流动性干预与应急管理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仍显薄弱,应充分重视危机时刻资产价格与流动性枯竭负向反馈机制背后的“流动性螺旋”机制,建立更为完善的流动性错配水平监测指标体系,并对最后贷款人的介入时机、方式及其经济效果进行更加充分的研究。
此外,银行危机事件频发不得不令人深思当前美元所主导的全球金融体系具有高度脆弱性的根源性因素,需要全球政经格局与金融秩序的根本性改革与重塑来加以消除。
(作者分别为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金融学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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