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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马柏伟,1961年出生,新渥街道六冲村人。浙江省政府参事,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
“家乡”是一个令人心生柔软的词。“只要是老家来的人,我都感觉特别亲切。”马柏伟见到家乡记者来访,心情甚是激动,一边笑脸盈盈地招呼我们落座,一边用家乡方言与我们交谈。
马柏伟是恢复高考后较早走出的那批大学生,大学期间主修法律专业,毕业后分配到东阳司法局。1983年,磐安恢复县建制,马柏伟成为复县后第一批回磐工作的干部。“当时磐安刚刚复县,百业待兴,老百姓生活条件差,县机关工作条件也艰苦,但是大家的工作劲头不差。”回首往昔,马柏伟感叹岁月如梭。
1983年东磐分县时,东阳司法局四位法律工作者被派到磐安,筹建磐安县司法局。复县之初,工作千头万绪但人手不足,马柏伟一人身兼数职,却乐在其中。“当时,县机关大院办公地址在花台山脚,我和局长两个人共用不到十平方米的房子,两张办公桌,两张床铺,一部电话机,一个文件柜,这就是我们的办公室和宿舍。”
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马柏伟在政法战线摸爬滚打多年,从市县基层走向省级机关领导岗位。“每当翻看资料、回顾以往工作经历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在磐安老家。”拜访马柏伟当日,他恰好在整理资料和书籍,书柜上的“磐安云峰”茶罐子,让他的思绪一下子又拉回到在磐工作的那段岁月。
1983年至1994年,马柏伟扎根磐安,为磐安的司法工作打下了根基。马柏伟用八个字总结这十余年间磐安司法工作的变化:从无到有,逐步提升。上世纪80年代,磐安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几乎都是从零起步,从基层司法所创建到司法工作机制建设,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马柏伟都倾心投入、真情服务。随着普法活动的持续开展,干部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加强,司法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拿法治工作来说,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制度逐步建立,审判人员的内部监督机制开始探索。”马柏伟打开了话匣子,举起例子详细展开。“大概1986年,安文镇(现安文街道)刚引进的一家企业在法律方面遇到困难,当时县委主要领导亲自给我打电话,要求我们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足以体现磐安县委县政府服务企业的真情和对营商环境的重视。”
念念不忘是乡情。“在外多年,我始终牢记自己是磐安人,牢记家乡人民的哺育之恩,在省级机关单位工作期间,努力做好做优本职工作,确保分管业务或主管单位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不辜负家乡人民的期望。”马柏伟虽然工作忙碌,但十分关注家乡发展,经常会回老家看看,往返间常常感叹家乡40年里生态环境、城乡面貌、道路交通、群众生活水平等方方面面发生的变化。
临别前,马柏伟向记者赠送了他的一部著作《逐梦法治路》,这部书里凝聚了他处理法律问题、工商行政、供销合作、司法行政等实践的思考与探索,也寄托着他笃行不怠、孜孜以求的法治梦想。
融媒记者 胡东平 应燕航 郑晨光 编辑:卢跃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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