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津贴怎么报销?
1.女职员在怀孕后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好申报材料(包括新生儿出生证、本人身份证等)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核准、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员产假满一个月之内(各地政策有所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好相关资料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手续;
4.工作人员受理资料、核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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