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已推出“人才新政3.0版”,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对原有人才政策进行全面升级,覆盖人才“引、育、用、留”各个环节。2月23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人才新政3.0版”配套实施细则出台的《沈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沈阳市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两项政策进行权威解答。
一问:沈阳市职业技能竞赛分几个类别?
答: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市级竞赛(分为市级一类和市级二类两个层级)和区、县(市)级竞赛及企业岗位练兵三个类别。《办法》主要对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组赛规则、组赛资质、竞赛实施、竞赛激励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二问:竞赛获奖者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奖励?
答:《沈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获得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6000元、3000元奖励。
三问:在《沈阳市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中,哪些专业符合条件?
答:围绕沈阳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5+3+7+5”产业链发展方向和发展要求及做好“三篇大文章”,参照《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在职业院校遴选新设立不超过3个专业,给予专业建设补贴。
四问: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专业,可以获得哪些待遇?
答: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实训设施设备投入、专业招生规模、高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首次给予50至100万元的专业建设补贴资金,并根据职业院校年度专业建设实际投入、技能人才培养规模等情况,给予后续最长3年,每年30万元的专业建设补贴。目前,全市已有12个职业学院进行申报,涉及56个专业,市人社局初审工作已经开展。院校申请的专业中较为新颖的专业包括新能源、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等,还有职业院校引企业入校,通过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联合企业深度融合,开设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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