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快递小哥、外卖员等为代表的灵活就业人员,因属非固定、非正式参与就业,无法与用工平台达成劳务关系,一直被职业伤害保险(又称工伤保险)拒之门外。现在,他们即将被纳入到职业伤害保险保障范畴。
5月20日,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并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为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将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李忠说道。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在进行职业伤害保险试点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
“出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相关险种的呼声已经出现很久了,此次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险试点,将会有效解决他们的社保盲区,是对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 国家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徽省劳动学会常务理事汪张明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用工平台与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没有直接的雇佣、管理关系,且工作时间相对随机,工作状态、行为也无法纳入企业管理,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事故的认定边界比较模糊,在执行中未必顺畅。” 武汉大学客座研究员唐大杰对记者表示,如果仅是用工平台代为缴费,应当不会有障碍。而工伤认定和理赔是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这对于上述部门来说是一个挑战。
汪张明进一步建议,在执行过程中,应明确用工平台的义务,并作出强制要求。
唐大杰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在参保人员的收入认定(缴费基数)方面制定明确的规范。对于工伤认定,也应多听取用工平台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最好是简易标准,以切实保障灵活就业者的人身安全。
“还应倡导保险公司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的宣传力度,相应的劳动监管部门也应对用工平台加大监管力度,促使灵活就业人员及用工平台都能积极参与。多方聚力,使利民政策真正落地。”汪张明说。
灵活就业已经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的新形态,包括外卖、快递、网络平台直播带货等新就业形态的参与者不在少数。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达到2亿。
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地启动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山东潍坊市早在2015年就明确了市区、行政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并且,随着试点探索的推进,进一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一票征收。浙江省、广东省也陆续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本地参保范围。
(记者 王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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