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决定批准两地交易所正式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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